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提升教师实践应用与创新能力,加强教师在实践教学、应用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根据学校《教师企业实践暂行办法》(盐工院[2018]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教师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各二级学院专任教师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个人填写《教师实践锻炼审批表》交二级学院审批。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合理安排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4月15日前二级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人事处。
3.部门审核。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进行审核。
4.校领导审批。
三、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本学期下企业锻炼人数3-5人
四、选派要求
1.各院部按照本部门情况做好教师赴企业锻炼的规划,协调好教学安排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同时严把质量关、加强对本部门教师申请赴企锻炼的审核。对于二级院部推荐,但实践计划明显不合理,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选派要求的,学校将不予批准。
2.赴企业锻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切实开展实践锻炼,并保证达到预期锻炼效果,形成实践锻炼成果。
3.教师赴企业锻炼时长为1个月以上。
4.所选企业必须是在行业内知名且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或学校的紧密合作型企业以及校外实训基地。
5.实践锻炼结束,返校一周后教师向二级学院提交《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和实践锻炼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由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考核。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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