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产业教授选聘、年报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来源: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12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构建校企协同育人体系,根据《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法》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省产业教授选聘、在聘产业教授年报和聘期届满产业教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选聘工作

9月16日—921日,各二级学院根据岗位设置组织申报,由学院统一将申报书(见附件5)和汇总表(见附件6)纸质版送至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档材料。

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每校限报6人,其他高职院校每校限报4人。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限报10人。省级及以上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牵头高职院校可增报2人。

二、考核工作

9月16日—921日,学校2024年度选聘人员开展中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如实填写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2022年度选聘人员开展期满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申请书(见附件9)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查申报人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情况,规范开展产业教授遴选、申报等工作。选聘对象主要是在企业、科研院所从事技术研发和项目管理工作的一线专家,不支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和医生申报。每位申报人仅限申请一个产业教授岗位。在聘产业教授不得重复申报。

(二)年报、考核管理

1.产业教授中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合格者,由聘任学校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一年考核仍不合格的,由学校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解聘。

2.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教授,经聘任学校和产业教授本人同意,可直接续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3.在年报和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产业教授聘任合同,并报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备案: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履职的;调离江苏工作的或调离原工作单位不能继续履职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有严重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事故的;有其他严重影响聘任高校和所在单位声誉的。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6年9月15日

     产业教授附件材料.doc

    参加考核产业教授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