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 年)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一、认定时间
申请2025年度:申报人员“近五年”业绩、成果等时间为2020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五年有效。申报人五年一周期内限使用一次申请认定(未通过不计次)。请申报教师根据自身业绩成果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时间”和“认定方式”(省级标准第五条“直接认定”或省级标准第七条“申请认定”)。
二、认定对象
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行业企业人员)。
三、实施过程
1.个人填报
11月21日前,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z.jste.net.cn/)完成“双师型”教师申报,首次登陆时,登录名为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数字。教师对平台个人信息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所填写内容及本人提供的相应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2.院部审核
11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在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信息管理平台上完成院系审核工作。推荐工作坚持“集中认定、合理回避”原则,申报人不得直接审核本人资料。
3.复核评审
11月26日前,人事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4.专家评议委员会评审
学院组织“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评审。
5.校内公示
人事处对认定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反馈。
6.学校认定
公示无异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给予认定。
四、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年度考核结果、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教学情况、企业实践情况等将自动获取,无需教师再手动填写和上传佐证材料。
2.申报人员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证书和非教师系列证书(职业能力等级证书等)仍需分别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人员已开始“双师”申报后,如学校需要修改教师库内的教师基本信息,则需要该教师在“双师型”教师申报界面手动选择“从教师库重新获取数据”以刷新申报表数据。
4.申报页面增加了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站,供教师查询相关证书的合规性。
5.填表相关说明如下:
(1)“资格证书”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信息为学校专任教师、学校兼课教师必填项,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职业技能等选择与自身专业领域最接近、等级最高的一项填写即可。
(2)“教学成效”“教研成果”“实践成果”“专业成果”等填报内容满足所申报“双师型”教师等级要求即可,无需全面填报。“行业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中勾选其一即可。
6.非教师系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书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等进行核查,网址:http://osta.mohrss.gov.cn/。
人事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