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

作者:人事处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870

为深入推进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年)》(苏教师函〔202415号)、《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苏教师函〔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我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着力打造德技双馨、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二、认定对象

“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主要为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从行业企业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产业教授、产业导师等)。公共课教师、校内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其他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认定。

三、申报流程

1.文件学习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认真研学政策,并做好政策宣贯工作,鼓励动员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参加认定。各教学单位成立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原则上由教学单位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5-7人,负责本单位双师型教师申报推荐工作。

2.个人申报

请申请人员在江苏教师管理系统内进行报名(https://z.jste.net.cn

3.二级学院审核

各教学单位“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4.资格复审

人事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5.专家评议委员会评审

学院组织“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进行评审。

6.校内公示

人事处对认定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反馈。

7.发文及备案

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人事处负责按规定将认定结果在“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备。。

8.省级检查复核

学校将首次认定结果提交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信息管理平台,参加省级检查复核。经省级检查复核后,学校发布认定结果文件,申报人员可从平台打印“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四、注意事项

1.此次“双师型”教师认定是首次在国家标准和省定标准指引下开展的全新认定,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认定工作,精心做好部署和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申报和初审任务。

2.申请时间

申请2023年度:申报人员“近五年”业绩、成果等时间为201871日—2023630日;

申请2024年度:申报人员“近五年”业绩、成果等时间为201971日—2024630日。

请申报教师根据自身业绩成果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时间”和“认定方式”(省级标准第五条“直接认定”或省级标准第七条“申请认定”)。

3.申报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以及相关口径按照教育厅发布的《目录》和《指南》执行。2023年申报“双师型”教师的,若相关证书不在《目录》内或者不满足条件,请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高级别的“双师型”教师。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pdf


人事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