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谢佩 审核人:李建国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7-15浏览:959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8号)、《2021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1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辅导员均需参加岗前培训。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使用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

培训采取省网络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对象参加网络培训的五门课总学时不得少于110 学时。

三、培训考试

1.在教育厅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师培中心将统一下发网络培训账号,报名的考生方可进行课程学习。师培中心将明确网络培训课程开通时间和关闭时间,定期发布培训进程。

2.考前网络培训系统关闭后,师培中心将公示培训结果,培训通过的考生可以到所在学校负责这项工作的部门,打印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有考生照片和相关部门的公章,方可参加考试。未达到培训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3. 学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为主。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岗前培训的考试成绩将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职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培训和考试同时报名。务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报名事项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并将2021年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免试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见附件2)收齐后于2021725日前集中报送至图文信息中心四楼人事处403(纸质汇总表盖章,电子版发送QQ1813665747),并通知参加培训的老师加群635403407,考试相关费用缴费时间另行通知。凡以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未全部通过者,请在报名表中备注栏内注明“补考”。

相关费用:培训费80/门(《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课程免收培训费),考试费20/门。教材费:《高等教育学》45/本,《高等教育心理学》45/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42/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5/本,《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35/本,总计一套教材212元。(二)培训时间

培训系统开通起,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培训课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时的学员,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暂定在20211211日和1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

五、关于免考

    见附件3

六、有关要求

1.所有参训学员须完成网络培训系统中规定的学习任务,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严肃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3.相关附件电子档见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

  

附件1:2021年岗前培训报名表.xlsx

附件2:免试申请表.docx

附件3:岗培免试政策2021版.docx

  

 

 

人事处

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