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工勤技能岗等级考试和技师考评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
请各单位按照苏人社发〔2018〕95号、苏人社发〔2018〕97号所列工种开展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8〕95号、苏人社发〔2018〕97号规定执行。其中,申报技师人员,需在2014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资格。
三、申报名额
(一)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名额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不设名额限制。凡2018年符合申报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年限条件,且按规定参加了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的技术等级考核。
(二)技师考评申报名额
凡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所在地人社局工考部门(在宁高校为省工考办,下同)报名参加选拔考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
四、申报程序
(一)技师申报推荐程序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简化审核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切实减轻高校和工勤人员参培负担,经商省人社厅工考办,决定自2018年起,对省属高校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推荐程序进行调整,实行属地化管理。
原申报推荐程序为:本人申请,高校选拔推荐,省教育厅汇总审核,省人社厅工考办核准并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培训人员名单。调整后程序为:本人申请,高校汇总人员名单后直接向所在地人社局工考部门报名,报名人员参加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参加下一阶段培训人员名单。
经商省人社厅,技师申报推荐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后,各高校申报技师、高级技师材料单位盖章即可,无需再经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盖章确认。
(二)技术等级考核申报程序
各高校的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仍按之前改革要求,由所在地人社局工考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单位根据当地人社局工考部门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人员参照盐人社发〔2018〕102号文件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技师考评人员参照盐人社发〔2018〕101号文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申报人员的工种必须与所从事岗位相匹配,聘用必须根据人社厅核定我校的岗位总量,与我校专技岗位管理和聘用政策同步,实施评聘分开。
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各申报人员4月26日上午11:30前把材料和汇总表报人事处。另外,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工勤序列人员每年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请各部门汇总本部门工勤人员信息,填报继续教育名册,4月26日下午下班前上报。
2018年高级工技师报名材料.rar
人事处
2018年4月25日
各二级学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13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工勤技能岗等级考试和技师考评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
请各单位按照苏人社发〔2018〕95号、苏人社发〔2018〕97号所列工种开展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申报工作。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8〕95号、苏人社发〔2018〕97号规定执行。其中,申报技师人员,需在2014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资格。
三、申报名额
(一)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名额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不设名额限制。凡2018年符合申报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年限条件,且按规定参加了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的工勤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的技术等级考核。
(二)技师考评申报名额
凡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所在地人社局工考部门(在宁高校为省工考办,下同)报名参加选拔考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
四、申报程序
(一)技师申报推荐程序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简化审核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切实减轻高校和工勤人员参培负担,经商省人社厅工考办,决定自2018年起,对省属高校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推荐程序进行调整,实行属地化管理。
原申报推荐程序为:本人申请,高校选拔推荐,省教育厅汇总审核,省人社厅工考办核准并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培训人员名单。调整后程序为:本人申请,高校汇总人员名单后直接向所在地人社局工考部门报名,报名人员参加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参加下一阶段培训人员名单。
经商省人社厅,技师申报推荐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后,各高校申报技师、高级技师材料单位盖章即可,无需再经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盖章确认。
(二)技术等级考核申报程序
各高校的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仍按之前改革要求,由所在地人社局工考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请各单位根据当地人社局工考部门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人员参照盐人社发〔2018〕102号文件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技师考评人员参照盐人社发〔2018〕101号文件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申报人员的工种必须与所从事岗位相匹配,聘用必须根据人社厅核定我校的岗位总量,与我校专技岗位管理和聘用政策同步,实施评聘分开。
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各申报人员4月26日上午11:30前把材料和汇总表报人事处。另外,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工勤序列人员每年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请各部门汇总本部门工勤人员信息,填报继续教育名册,4月26日下午下班前上报。
2018年高级工技师报名材料.rar人事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