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13 号)要求,现就开展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人员要认真研读苏人社函〔2017〕113 号文件要求,准确掌握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和注意事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
二、各单位于 2017 年 4 月 15日前将《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发到人事处。 电子邮箱:julytse@126.com
人事处
2017年4月10日
附件2:
附件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