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 按照苏人社发[2017]44号、苏人社发[2017]46号和苏人社发[2017]47号文件所列工种开展工勤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推荐申报条件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7]44号、苏人社发[2017]46号和苏人社发[2017]47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申报高级技师人员,需在2013年底前取得技师资格:申报技师人员,需在2013年底前取得高级工资格。 三、申报名额 (一)技师考核申报名额: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限申报3名(原则上同一工种限报1名)。 (二)高级技师考核申报名额:各学院、各部门在本年度高级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内进行申报推荐,同一工种限推荐1名。 四、其他事项 (一)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的工种即为现在所从事的工作,要与现岗位相匹配。 (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领导,既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又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 (三)申报人认真准备以下申报材料:1.《2017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附件1,技师、高级技师分开填报);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评审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3.申报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现有技术等级证书、继续教育培训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审核盖章并装订成册)。 请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人员于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需要转岗人员请于4月14日下午4点前到人事处报名登记。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推荐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并确定上报推荐人选。 人事处 2017年4月13日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2017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xls
技师评审表.doc
高级技师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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