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4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种
按照苏人社发〔2014〕40号和苏人社发〔2014〕58号文件所列工种开展工勤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推荐申报条件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4〕40号和苏人社发〔2014〕5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高级技师的申报年限要求,已由原先的取得技师资格3年以上修改为取得技师资格5年以上。
三、申报名额
(一)技师考核申报名额: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可申报4名(原则上同一工种限报1名)。
(二)高级技师考核申报名额:各院系、各部门在本年度高级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内进行申报推荐,同一工种限推荐1名。
四、申报程序
(一)拟参加技师考评的,需向本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苏人社发〔2014〕40号文附件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见40号文附件4)。经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写《2014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
(二)拟参加高级技师考评的,需向本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苏人社发〔2014〕58号文附件2),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见58号文附件4)。经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写《2014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
请申报人员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信息表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申报者本人),请各院系、各部门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1 2014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xls
人事处
201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