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号),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4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见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二、选拔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系部推荐。
2.各系各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并在推荐表的“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栏中填写评议意见。
3.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系、各部门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对象。
三、推荐要求
本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我院的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1个。
各系各部门的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1个。学院将根据各各系、各部门的推荐情况结合专业分布情况确定推荐对象。
四、材料报送
1.各系各部门将本单位推荐的各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六份,并提交电子版本)和《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并提交Excel电子版)于1月15日前报学院人事处。
2.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另外,各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五年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均为原件。
请各系、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切实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附件:
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高校“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推荐表
4.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5.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5: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青蓝工程申报通知.doc
2014年青蓝申报附件.zip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