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来源:盐城纺织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13-03-04浏览:1926

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3年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3月7日下午4:00,在图文信息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各系部教学秘书、所有申报职称人员会议。主要内容为:布置2013年职称申报工作。

    2. 3月11日前,各系、各部门报送职称申报人员统计表。统计表见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栏目。另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供代表性作品复印件送同行专家鉴定(论著可原件,正高3篇(种)一式3份,副高2篇(种)一式2份),《同行专家鉴定表》请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统一用A4纸。

    3. 3月15日前,个人填写《评审表》草表,其中《评审表》请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将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文件等原件送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复印件统一用A4纸。

    4. 3月22日下午5:00点前。个人送交申报所有材料及《评审表》草表1份,未交者作为自动放弃。

    5. 3月23日至4月5日。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和人事处对个人材料进行审查并量化统计分值。《评审表》经审核无误后,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二份,连同草表交人事处。

    6.拟定4月12下午,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面试答辩。

    7. 4月15日-4月19日。人事处汇总申报情况,提交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8. 拟定于4月19日下午召开职称评审会议。

    二、申报要求

    1.2013年职称申报个人所有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2.《评审表》内容材料必须如实填写,同时提供支撑材料。

    3.复印论文需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撰写的文章内容。

    4.二次及以上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评审费、论文鉴定费由个人承担,评审费标准为500元/人,论文鉴定费标准为600元/人。评审费直接交学院财务处(学院同意推荐后交费),论文鉴定费和送审论文一并交人事处。

    5.2012年新工作的研究生,2011年新工作的本科生需填写初级职务评审表。

    6.教师、实验、教育管理外职称系列一同报送材料,材料报送要求按行业主管部门的报送。

    7. 有关职称申报材料见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栏目。

附件:职称评审材料汇总.rar

  盐城纺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