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高级职称人员面试答辩的通知

作者:来源:盐城纺织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12-04-17浏览:5602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12年高级职称人员面试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我校申报教授(研究员)、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

二、答辩内容

1.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及业务经历等为依据,进行有关问题及相关知识的答辩。

2.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及实际业务水平。

三、答辩程序

1、答辩人按顺序入场,按答辩组长指示开始陈述(限5分钟以内),主要陈述内容为:

(1)专业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创新、教学科研思路等;

(2)简述本人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的主要论点、论据等;

(3)本专业国内外学术上的新进展、新成果等。

2.答辩专家针对答辩人员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提问,答辩人现场作出相应回答(限10分钟以内);

3.答辩专家根据答辩陈述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等次(优秀、良好、一般),并进行排序,填写答辩表,答辩表经所在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18日(周三)前交人事处。

四、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10年4月17日(周二)下午2:10-5:30,地点学院图文信息中心各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1.答辩人按排序依次进行答辩,不得提前或推后。答辩人超过15分钟不到场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答辩人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答辩组长,做到有问必答,答完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3.答辩成绩不当场公布,不进行二次答辩。

4.严格保密措施,评审答辩工作未结束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答辩题目,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场。

附件: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答辩表.doc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