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来源:盐城纺织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11-03-04浏览:2078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教育厅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了做好2011年我院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11年2月25日,下发2011年我院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11年3月3日前,各系(部)、各部门报送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同时个人按要求准备材料。汇总表见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栏目。

3.2011年3月4日下午4:00点,在图文信息中心一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各系(部)教学秘书和所有申报人员会议。另请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供代表性作品复印件送同行专家鉴定(复印件要求有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论著可原件,正高代表作3篇(种)一式3份,副高代表作2-3篇(种)一式2份),《同行专家鉴定表》请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同行专家鉴定表》份数同代表作份数相同,同行专家鉴定材料统一用16k纸打印。

4. 2011年3月11日下午5:00点前。个人送交申报材料及《评审表》草表1份,未交者作为自动放弃。个人《评审表》请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请用16k纸双面打印。在此期间请申报个人将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文件等原件送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复印件统一用16k纸。

5. 2011年3月12日至3月23日。学院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和人事处对个人材料进行审查并量化统计分值。《评审表》经审核无误后,高级一式四份,中级一式二份,连同草表一并交人事处。

6.拟定2011年3月19日下午,组织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面试答辩。

7.2011年3月24日-25日。人事处汇总申报情况,提交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议。

8. 拟定2011年3月26日下午召开职称评审会议。

二、申报要求

1.2011年职称申报个人所有材料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2.《评审表》内容材料必须如实填写,同时提供支撑材料。

3.复印论文需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及本人撰写的文章内容。

4.二次及以上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评审费、论文鉴定费由个人承担,评审费标准为500元/人,论文鉴定费标准为500元/人。评审费直接交学院财务处(学院同意推荐后交费),论文鉴定费和送审论文一并交人事处。

5.2010年工作的研究生,2009、2010年工作的本科生需填写初级职务评审表。

6.教师、实验、教育管理外职称系列一同报送材料,材料报送要求按行业主管部门的报送。

7. 有关职称申报材料见人事处网页职称评审栏目。

盐城纺院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