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和认定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0年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师 “双师素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对象
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的尚未经过“双师”素质认定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在岗专任教师。
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高等学校讲师及以上教师技术职务,同时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来自企业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到企业一线工作经历累计2年以上的;
2、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2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采用,效益良好的。
3、教育部门“双师”培训的合格证书。
4、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实验师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的。
三、“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安排
12月8日—18日,各系部组织相关老师准备申请材料;
12月18日前将本部门教师申请材料(《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送人事处审核。
12月20--25号组织专家认定。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0年12月6日